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办旅韩侨界新春座谈会******
中新网首尔2月2日电 (记者 刘旭)当地时间2月1日下午,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办旅韩侨界新春座谈会,中国驻韩国大使邢海明出席并讲话,使馆公使方坤、领事参赞邓琼参加。中国在韩侨民协会总会会长王海军、汉城华侨协会会长孙毓绪等20余位侨届代表相聚一堂,共庆新春团圆,共话两岸一家亲。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办旅韩侨界新春座谈会。 刘旭 摄邢海明向在韩侨胞送上新春祝福,并表示,刚刚过去的壬寅虎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中韩迎来建交30周年,双方举行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总结经验,谋划未来。习近平主席同尹锡悦总统首次线下会晤,并通过各种形式保持密切沟通,为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指明方向。全年中韩双边贸易额达3623亿美元,韩国首次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国,两国经贸关系更加紧密,各领域合作破浪前行。
邢海明强调,过去一年,面对愈发复杂严峻的台海形势,祖国大陆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团结两岸同胞推动两岸关系向前发展,对台工作取得新进展。越来越多台湾同胞深刻认识到,“台独”分裂势力操弄“抗中保台”不得人心,“倚外谋独”注定失败。国家统一、民族复兴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办旅韩侨界新春座谈会。 刘旭 摄邢海明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韩关系继往开来的一年。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旅韩侨胞能够和衷共济,同心共圆中国梦;坚守大义,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以侨为桥,积极推动中韩民间友好。使馆也将继续践行“以人为本、外交为民”宗旨,用心用情用力为广大侨胞办实事、解难题。
中国在韩侨民协会总会会长王海军在座谈会发言。 刘旭 摄与会侨领在发言中表示,将进一步凝聚旅韩华侨华人力量,建设和谐侨社,努力做好中韩民间交流使者。旅韩华侨华人坚定支持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对台工作总体部署和战略安排,坚决反对“台独”势力,反对一切外部势力插手中国台湾事务的行径,期待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